社保相關
可以兩地同時交社保嗎?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如果參保人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按照“先轉后清”的原則,由社保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時由轉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按照規定進行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如若兩地都交了社保,醫保待遇只能享受一地,不能重復報銷;養老保險的年限和賬戶金額也不會重復計算;總而言之,兩地交社保等于浪費錢,沒有任何好處。
如果兩地同時交社保了,該怎么辦呢?
1、如果你已經在工作地的單位購買過社保了,家里人又同時給你繳納著社保,這種情形屬于重復參保,為了繼續帶來損失,請盡快把家中社區社保停止,單位社保不變,繼續繳納。
2、若您在用人單位離職,且不準備在目前單位所在地找工作,此時,用人單位或人事代理單位會將您的社保關系暫停,您可以本人持身份證原件打印相關憑證,然后回家里辦理轉入事宜。重復年限的個人帳戶將由老家社保局退回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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