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播報
1.勞務派遣與勞務外包的共同之處是,用工單位都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特點是勞務派遣企業“招人不用人”,用工單位“用工不招人”。勞務派遣一般由勞務派遣單位與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由實際用工單位向派遣勞動者給付勞務報酬,勞動合同關系存在于勞務派遣單位與派遣勞動者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于派遣勞動者與實際用工單位之間。
因此鑒別勞務派遣關系的關鍵點在于:一是用工單位與派遣單位之間存在勞務派遣協議;二是由派遣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報酬;三是用工單位對勞動者進行管理。
(2)勞務外包的含義及特點
勞務外包一般由用工單位將其部分業務或工作發包給相關外包單位,由該外包單位自行安排勞動者按照用工單位的要求完成相應的業務或工作,形成用工單位、外包單位、勞動者三方關系。
勞務外包特點是以“委托合同”之名完成“勞動合同”之實,用工單位無需承擔用工責任,而由外包單位承擔用工管理責任。因此鑒別勞務外包關系應主要把握以下幾點:一是用工單位與外包單位之間存在委托合同;二是外包單位負責管理勞動者;三是由外包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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